第106章 自作自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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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霄狡黠一笑。
她抬了抬手指,傅珩整个人被抛上了高空。
风呼啸着灌进他的耳朵,他感觉自己已经快摸到云了,身体却突然失重,朝地面急坠。
这个高度摔下去,一定会变成一摊烂泥的。
就在他即将摔在地上的一瞬,一股力量又把他硬生生拽了回来。
他像只断了线的风筝,被人抛上去,又拽下来,再抛上去。
几次下来,他的意识已经模糊了,胃里翻江倒海,骨折的左手彻底没了知觉。
几轮下来,凌霄才玩腻了。
傅珩仰面躺在那儿,出气多进气少。
恍惚间,他看见一只通体雪白的巨大老虎从林子里钻出来,嘴里叼着一只野鸡,尾巴一摇一摇地朝凌霄小跑过去。
“师尊!我抓到一只野鸡!咱们吃烤鸡吧!”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从老虎嘴里冒出来,正是常生。
凌霄纠正他:“说鸡不说吧,文明你我他。”
常生叼着野鸡跑得正欢,一扭头看见地上摊着的傅珩,老虎眼瞬间瞪圆了。
他慌忙往旁边一蹿,叼着鸡就朝草丛里钻,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。
云阳早交代过,不能让陌生人看见他的真身。
他整个虎躯都钻进了灌木丛,唯独大半个白花花的屁股还露在外头,尾巴还一甩一甩。
“别躲了。他早就看见了。他敢乱说,我拔了他的舌头。”
常生这才从草丛里把脑袋探出来,摇身变回小道童,捡起地上的野鸡,乐呵呵地跑到凌霄跟前,仰着小脸问:“师尊,这个凡人怎么惹恼您了?”
“他偷回春草。”
常生蹲在傅珩跟前“哦”了一声,他幸灾乐祸道:“哦——你完啦!偷仙人的东西,按规矩是要受雷刑的哦,比被野猪拱还惨哦!”
傅珩本来已经半死不活,听见这话,垂死病中惊坐起:“杀、杀人是犯法的……”
凌霄抱臂而笑:“人的法律,怎么能管得了仙呢?”
傅珩:“……”
凌霄又看向常生,忽然问:“你吃不吃人?你这体型,吃个人应该没问题吧?”
常生为难地挠了挠后脑勺,为难道:“师尊,吃人坏修行,我不能吃人的!三百年前师父点化我的时候,我已经不吃人了。”
凌霄“啧”了一声,露出个颇为可惜的表情。
傅珩刚松了一口气,就听常生一拍手:“师尊!西边山头上住着一只熊瞎子,可以吃人!我这就把他叼过去!”
傅珩眼前一黑,彻底吓晕了过去。
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,自己瞧不起的小屁孩,是只活了几百年的老虎。
常生拿树枝戳了戳他的脸,扭头对凌霄说:“师尊,他好像吓晕过去了。您打算怎么处置他呀?”
他惊讶道:“不过这个人身上有功德呢,您要是伤了他性命,怕是要沾业力的。”
凌霄轻笑了一声,她本来也没打算要傅珩的命,只是想让他吃足苦头。
傅珩这个人,确实自负。
但是他有自负的资本,年纪轻轻,就有一手好医术。
除了在明德医院坐诊,他也经常去普通医院会诊。
遇上实在困难的患者,他会偷偷把账单垫了。
他还常年资助山区孩子读书,从不往外说。
凌霄见惯了人心的复杂面,人无完人。
在她这里,他是小偷。
可在那些等着救命的患者眼里,他何尝又不是救苦救难的仙人呢?
傅珩再次睁开眼,看见凌霄和常青正围着一堆篝火烤野鸡,油脂滴在火里,滋滋地响。
他艰难地动了动身子:“您……您要是想要我的命,请给我个痛快的。”
凌霄撕了只鸡腿,慢悠悠地咬了一口:“谁说我要杀你了,你还不值得我动手。”
傅珩脸色一青,已经没有任何勇气去反驳凌霄了。
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,左臂的位置空荡荡的,断手正躺在凌霄脚边,跟几根柴火放在一起。
那画面让他胃里一阵翻涌。
凌霄把鸡腿吃完,用湿帕子擦了擦手,才不紧不慢地开口:“我不杀你,不代表我消气了。你回去自己跟顾长铭说清楚,退出这个团队。回春草这个项目,你从此不得沾手。否则,你这只断手,我随时收回来。”
她偏头看了他一眼,“还要不要重新拿起手术刀,你自己选。”
傅珩闭上了眼睛。
苦笑从嘴角蔓延开,他还有得选吗?
这一夜的经历足够把他那点可怜的自尊心踩得粉碎。
这一切都是自己,自作自受,不知天高地厚,成年人要为了自己的选择买单。
面对一个动动手指就能让他生不如死的人,他除了臣服,还有第二条路吗。
“多谢凌小姐不杀之恩。”他声音发干,喉结滚了好几下,才艰难地说完,“是我傅某人自视甚高,没搞清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。”
凌霄“嗯”了一声:“认错态度还行。不过光认错没用,得看以后怎么做。”
她站起身,走到傅珩面前,抬手轻拂。
一道温凉的气流覆上他的左肩,那截断掉的手臂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托起,重新接回骨肉断裂处。
皮肤下的血管像藤蔓般自行续接,神经末梢一寸寸连回去。
傅珩疼得浑身发抖,死死咬着牙,硬是没吭一声。
片刻后,他的手又能动了,连指节都能弯了。
凌霄退后一步,重新坐回篝火旁。火光把她的脸映得忽明忽暗。
“记住我的话,若你贼心不死,就没今天这么便宜了。”
傅珩跪坐在地上,盯着自己失而复得的左手,心悸得厉害。
他重重地点了点头,爬起来,踉踉跄跄地朝山下走去。
等他走远,常生才托着腮帮子问:“师尊,我还以为您要杀了他呢!他都偷您的东西了,还那么没礼貌。”
他每年要接待很多身患绝症的病人。
凌霄不愿因为一时之快断了别人的生路。
况且,傅珩那只断手,除了做手术的时候,其他时候一直会产生痛感,这惩罚已经足够了。
“我在你心里就是这么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吗?”
常生赶紧摇头:“弟子不敢!您是白日飞升的天仙,当然是心怀苍生,拥有无尽功德之人,怎么会轻易取人性命呢?嘿嘿……”
其实她并没有那么常生说的那么好。
她所做的一切,只是为了得道成仙,获得撕开时空的能力,回家而已。
常生忍不住问:“那师尊,弟子有一事不解。”
“说。”
“这世间灵气枯竭,人们不再信奉神仙,可我听说,这神仙都是要有信徒跟香火供奉的,您是哪路的神仙,金身在何处受香火供奉?”
凌霄给了他一个爆炒栗子。
“江湖上的事,少打听!”
她在修仙界可是十万年内,唯一一个得道飞升的仙人,她的信徒与庙宇遍布修仙界。
供奉与香火从不曾断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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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抬了抬手指,傅珩整个人被抛上了高空。
风呼啸着灌进他的耳朵,他感觉自己已经快摸到云了,身体却突然失重,朝地面急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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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他即将摔在地上的一瞬,一股力量又把他硬生生拽了回来。
他像只断了线的风筝,被人抛上去,又拽下来,再抛上去。
几次下来,他的意识已经模糊了,胃里翻江倒海,骨折的左手彻底没了知觉。
几轮下来,凌霄才玩腻了。
傅珩仰面躺在那儿,出气多进气少。
恍惚间,他看见一只通体雪白的巨大老虎从林子里钻出来,嘴里叼着一只野鸡,尾巴一摇一摇地朝凌霄小跑过去。
“师尊!我抓到一只野鸡!咱们吃烤鸡吧!”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从老虎嘴里冒出来,正是常生。
凌霄纠正他:“说鸡不说吧,文明你我他。”
常生叼着野鸡跑得正欢,一扭头看见地上摊着的傅珩,老虎眼瞬间瞪圆了。
他慌忙往旁边一蹿,叼着鸡就朝草丛里钻,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。
云阳早交代过,不能让陌生人看见他的真身。
他整个虎躯都钻进了灌木丛,唯独大半个白花花的屁股还露在外头,尾巴还一甩一甩。
“别躲了。他早就看见了。他敢乱说,我拔了他的舌头。”
常生这才从草丛里把脑袋探出来,摇身变回小道童,捡起地上的野鸡,乐呵呵地跑到凌霄跟前,仰着小脸问:“师尊,这个凡人怎么惹恼您了?”
“他偷回春草。”
常生蹲在傅珩跟前“哦”了一声,他幸灾乐祸道:“哦——你完啦!偷仙人的东西,按规矩是要受雷刑的哦,比被野猪拱还惨哦!”
傅珩本来已经半死不活,听见这话,垂死病中惊坐起:“杀、杀人是犯法的……”
凌霄抱臂而笑:“人的法律,怎么能管得了仙呢?”
傅珩:“……”
凌霄又看向常生,忽然问:“你吃不吃人?你这体型,吃个人应该没问题吧?”
常生为难地挠了挠后脑勺,为难道:“师尊,吃人坏修行,我不能吃人的!三百年前师父点化我的时候,我已经不吃人了。”
凌霄“啧”了一声,露出个颇为可惜的表情。
傅珩刚松了一口气,就听常生一拍手:“师尊!西边山头上住着一只熊瞎子,可以吃人!我这就把他叼过去!”
傅珩眼前一黑,彻底吓晕了过去。
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,自己瞧不起的小屁孩,是只活了几百年的老虎。
常生拿树枝戳了戳他的脸,扭头对凌霄说:“师尊,他好像吓晕过去了。您打算怎么处置他呀?”
他惊讶道:“不过这个人身上有功德呢,您要是伤了他性命,怕是要沾业力的。”
凌霄轻笑了一声,她本来也没打算要傅珩的命,只是想让他吃足苦头。
傅珩这个人,确实自负。
但是他有自负的资本,年纪轻轻,就有一手好医术。
除了在明德医院坐诊,他也经常去普通医院会诊。
遇上实在困难的患者,他会偷偷把账单垫了。
他还常年资助山区孩子读书,从不往外说。
凌霄见惯了人心的复杂面,人无完人。
在她这里,他是小偷。
可在那些等着救命的患者眼里,他何尝又不是救苦救难的仙人呢?
傅珩再次睁开眼,看见凌霄和常青正围着一堆篝火烤野鸡,油脂滴在火里,滋滋地响。
他艰难地动了动身子:“您……您要是想要我的命,请给我个痛快的。”
凌霄撕了只鸡腿,慢悠悠地咬了一口:“谁说我要杀你了,你还不值得我动手。”
傅珩脸色一青,已经没有任何勇气去反驳凌霄了。
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,左臂的位置空荡荡的,断手正躺在凌霄脚边,跟几根柴火放在一起。
那画面让他胃里一阵翻涌。
凌霄把鸡腿吃完,用湿帕子擦了擦手,才不紧不慢地开口:“我不杀你,不代表我消气了。你回去自己跟顾长铭说清楚,退出这个团队。回春草这个项目,你从此不得沾手。否则,你这只断手,我随时收回来。”
她偏头看了他一眼,“还要不要重新拿起手术刀,你自己选。”
傅珩闭上了眼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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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一个动动手指就能让他生不如死的人,他除了臣服,还有第二条路吗。
“多谢凌小姐不杀之恩。”他声音发干,喉结滚了好几下,才艰难地说完,“是我傅某人自视甚高,没搞清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。”
凌霄“嗯”了一声:“认错态度还行。不过光认错没用,得看以后怎么做。”
她站起身,走到傅珩面前,抬手轻拂。
一道温凉的气流覆上他的左肩,那截断掉的手臂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托起,重新接回骨肉断裂处。
皮肤下的血管像藤蔓般自行续接,神经末梢一寸寸连回去。
傅珩疼得浑身发抖,死死咬着牙,硬是没吭一声。
片刻后,他的手又能动了,连指节都能弯了。
凌霄退后一步,重新坐回篝火旁。火光把她的脸映得忽明忽暗。
“记住我的话,若你贼心不死,就没今天这么便宜了。”
傅珩跪坐在地上,盯着自己失而复得的左手,心悸得厉害。
他重重地点了点头,爬起来,踉踉跄跄地朝山下走去。
等他走远,常生才托着腮帮子问:“师尊,我还以为您要杀了他呢!他都偷您的东西了,还那么没礼貌。”
他每年要接待很多身患绝症的病人。
凌霄不愿因为一时之快断了别人的生路。
况且,傅珩那只断手,除了做手术的时候,其他时候一直会产生痛感,这惩罚已经足够了。
“我在你心里就是这么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吗?”
常生赶紧摇头:“弟子不敢!您是白日飞升的天仙,当然是心怀苍生,拥有无尽功德之人,怎么会轻易取人性命呢?嘿嘿……”
其实她并没有那么常生说的那么好。
她所做的一切,只是为了得道成仙,获得撕开时空的能力,回家而已。
常生忍不住问:“那师尊,弟子有一事不解。”
“说。”
“这世间灵气枯竭,人们不再信奉神仙,可我听说,这神仙都是要有信徒跟香火供奉的,您是哪路的神仙,金身在何处受香火供奉?”
凌霄给了他一个爆炒栗子。
“江湖上的事,少打听!”
她在修仙界可是十万年内,唯一一个得道飞升的仙人,她的信徒与庙宇遍布修仙界。
供奉与香火从不曾断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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